您的位置:收藏视野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收藏视野 >> 内容
色彩造假法之“添加”成品辨识(图)
日期:2012/02/02 14:08:38 | 类别:1 | 来源:[原创] 中国书画导航网 | 字体: T | T | T
[提要]  在笔者的鉴定经历中,曾搜取到十来件色彩“添加”作伪的“精例”。如图1,这幅小斗方尺的黄幻吾作品,就被证实作了此种伪。其原作是图2,原本艺术家只在“墨”的基调上

     

    与名家作品色彩作伪的“无中生有”手法相比,其他类型的色彩造假的发生概率相对要少。此次,我们接着再讲书画色彩造假法之“添加”作伪。  

   “添加”是指原先某名家作品画面上除墨色以外已敷上了若干颜色,或许因其只是轻薄的淡彩,造假者(或策划者)主观上认定其色彩尚不够“醒目”,于是画蛇添足般地进行“添加”色彩的作伪,这就导致画作的面孔像被重新“喷涂”一般,不过这在鉴藏行家眼中那绝对是不伦不类。要判断被施行了色彩“添加”作伪的成品几乎件件都存在着取证难的问题。当我们只是“凭空”认定而没有当局被疑作伪品未被作伪前的原始资料时,多半自已也会显得信心不足。事实上,任何人的正确结论上都不太容易让他人很快信服。所以,与其说书画色彩被“添加”的成品不多见,还不如说那是这种造假手法的“诡秘”之处。 

    在笔者的鉴定经历中,曾搜取到十来件色彩“添加”作伪的“精例”。如图1,这幅小斗方尺的黄幻吾作品,就被证实作了此种伪。其原作是图2,原本艺术家只在“墨”的基调上,于画面山石的阴暗面和渔船的船蓬部分分别着了淡花青和淡赭石色彩,作品的整体气息显得异常恬静清雅。可到了图1中,山石部分皆被覆盖上厚实不通透的矿物质颜料石绿色,论大感觉此画倒是“富丽堂皇”了不少,但原作的艺术格调却因此受到了极大毁损。 

    色彩“添加”作伪品对每一位鉴定者都极具挑战性,这里不能不从以下三个角度做格外细致的辨识。(一)墨与色:中国画作品重墨轻色是不争的事实。色彩真实的作品其色彩必定是为笔、墨、造型服务的。若作品出现墨为色“掩”,色“涨”墨“落”的局面那就要引起高度警惕。(二)调色与敷彩:中国画创作使用的颜料基本上分为两种质地属性完全不同的类型,矿物质和植物质。矿物质颜料采用天然矿石的色彩做研磨加工而成,如朱砂、石青、石绿等都属这种类型。它们的颗粒相对粗,因此覆盖力较强,对笔墨构成潜在的覆盖“危胁”。一旦其使用有“问题”时,着色部位会产生板结、僵硬、腻味的状态。植物质颜料取自植物液汁,其品质细腻、温润,着在生宣纸上易于渗化,使用得当有透明洁净感。它们的某种色彩与其他色彩(尤其是与矿物质色彩)相调配就大有讲究,作伪的颜色必会出现沉淀状的“脏相”。(三)色调统筹:画面的色彩基调,要服从于作品的表现内容和主题。一件画作理想的色彩效果的实现,必须处理好所有色彩之间的对比协调关系。而作伪者是为片面强调画面的抢眼效果而添加的色彩,根本不可能做到色彩搭配的妥当与舒适,那终会破坏了原作的美感。

责任编辑:美如
注:本站发表的所有文章内容均为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书画导网的立场,更不代表中国书画导航网的价值判断。
上一条:国画收藏:由来久远 博大精深(图)... 下一条:高仿真画展揭开国宝面纱 一等仿品忧...
→相关文章

·青州寇培深与“天下第一品”   
·银行承销团版装帧币将是未来装帧币市场的主角   
·看涨贺岁牛流通币的六大理由   
·贺岁牛装帧币,收藏、投资、礼赠皆相宜   
·书画收藏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收藏书画的门槛很高   
·关于“2021年贺岁”普通纪念币普制币 装帧销售事项的公告   
·书画收藏专家尹光华在乡下谟讲课   
·书画鉴藏专业委员会在雨湖区白石古莲城成立   
·收藏非小事 投资需理性   
→相关评论   ( 共0条评论,仅显示最新6条 )

<-验证码
  您的ip:18.223.182.*
更多 书画新闻

逸笔揽胜——陈刚山水画...

陈刚,山东济南人,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会员、传统文化促进会艺术传承与创新委员会委员、北京...[详细]
  • 解读中国当代美术家徐亮作品
  • 解析中国当代王阔海先生的诗书画
  • 21世纪中国文化艺术人才陈治清作品赏析
  • 排行
  • 推荐

推荐排行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业务联盟   ● 地方分站   ● 商业合作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9.jpg书画导航网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2-2014 Takungpao All Rights Reserved 2.gif  

ICP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204407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407号  12.jpg21974845  总编邮箱:daohang68@126.com 法律顾问: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特别提示:本网文章及图片均属原创或转载公开报道,凡因转载信息及图片造成的损失,本网均不承担责任。如有关文章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在发表后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