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书画新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书画新闻 >> 内容
第七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启动
日期:2018/05/15 19:49:21 | 类别:1 | 来源:[原创] 中国书画导航网 | 字体: T | T | T
[提要]  由组织初赛(初选)单位统一报送作品参加省级复赛,省组委会不单独接收社会人员参赛作品。各市、省直各单位、各大企业初赛(初选)于2018年6月30日前结束,7月15日前统一向组委会报送参

    中国书画导航网消息(通讯员/赵丽第七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已经启动,大赛组委会欢迎省内爱好书法美术的老年人(1958年1月1日前出生)踊跃投稿。

  此次大赛分为初赛(初选)、复赛两保阶段,各市老龄办、各市文联联合组织初赛(初选),省直机关和各大企业自行组织初赛(初选),初赛(初选)结束后,由组织初赛(初选)单位统一报送作品参加省级复赛,省组委会不单独接收社会人员参赛作品。各市、省直各单位、各大企业初赛(初选)于2018年6月30日前结束,7月15日前统一向组委会报送参加复赛的作品,复赛拟定于8月上旬进行。复赛由主办单位组织,复赛结束后由主办单位在济南举行获奖作品(一、二、三等奖和部分优秀奖)展览,并择机在全省部分地市举行巡展,时间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要求: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鼓励创新,反映时代主旋律。对近两年来已在全国、全省比赛中获奖作品,组委会原则上不再接收;参赛作品一律署真实姓名;凡被发现或被举报作者存在他人代笔等问题,一经组委会核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参加复赛的作者每位每项限报2幅作品;参赛书画作品一律邮寄原件,参展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编辑、出版及宣传的权利;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

  对投稿和作品,主办方要求: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含)整张,竖幅为主,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美术作品,只收国画作品,画幅尺寸不超过六尺(含)整张,竖幅为主,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书法、美术作品作者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手机)。

  此次大赛由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山东省文学艺术联合会将联合举办,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山东省老年书画研究会协办,大赛的主题是:讴歌新时代谱写新篇章。

  据了解,本次大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作品获一等奖的作者,根据作品类别,作为申请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获奖单位和个人均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并获赠《第七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获奖作品集》一本。获奖人员名单及通报将在省老龄办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作品将在山东有线高清电视美术馆上展出。



责任编辑:雅如
注:本站发表的所有文章内容均为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书画导网的立场,更不代表中国书画导航网的价值判断。
上一条:500件美术教师作品在上海展出(图)... 下一条:中国书法出版社首次“送文化 下基层...
→相关文章

·解读中国当代美术家徐亮作品   
·解析中国当代王阔海先生的诗书画   
·21世纪中国文化艺术人才陈治清作品赏析   
·中国书画导航网艺术家向全国人民拜年   
·北京6位知名书画家走进榆开展书画交流活动   
·第三届内蒙古书画春晚:翰墨颂中华 丹青绘北疆   
·翰墨青州.2023中国书画艺术节-张津诚中国画作品展   
·读书法家魏增宇学书其妙在人   
·解读画家李健康色彩浓重艺术作品   
·“最江南·水墨云烟”中国画小品展正式开展   
→相关评论   ( 共0条评论,仅显示最新6条 )

<-验证码
  您的ip:44.204.34.*
更多 书画新闻

解读中国当代美术家徐亮...

徐亮,1955年出生,重庆铜梁人。中国美术家协会前理事、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原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任重庆美术协会顾问、重...[详细]
  • 解析中国当代王阔海先生的诗书画
  • 21世纪中国文化艺术人才陈治清作品赏析
  • 中国书画导航网艺术家向全国人民拜年
  • 排行
  • 推荐

推荐排行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业务联盟   ● 地方分站   ● 商业合作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9.jpg书画导航网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2-2014 Takungpao All Rights Reserved 2.gif  

ICP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204407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407号  12.jpg21974845  总编邮箱:daohang68@126.com 法律顾问: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特别提示:本网文章及图片均属原创或转载公开报道,凡因转载信息及图片造成的损失,本网均不承担责任。如有关文章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在发表后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