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书画新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书画新闻 >> 内容
国画大师李苦禅之子李燕:一部功德无量的学者工具书
日期:2016/09/09 10:50:01 | 类别:1 | 来源:[原创] 中国书画导航网 | 字体: T | T | T
[提要]  

甲午中秋,李海平女士与慕忠先生送来一部9公分厚的典籍《中国简帛书法大字典》(第一部),系由清华大学出版社于2013年出版面世。

我是一个从小认字一直认到如今七十岁的“皓首学子”,仍在不断地认字。父亲苦禅老人说:“咱们不认字还算什么知识分子?认字不但要认现在通用的字,还要明白每个字是怎么来的。中国文字的历史比哪国的文字都长,而且没有间断,一辈子认字也认不完。认真地多认字就可以和列祖列宗聊天对话,可以多明白一些道理。”

所以,每当我想起帮着父亲寻买金石拓本、文字学工具书并且整理它们时,都是一种难忘的乐趣!虽然历经“文革”浩劫,还幸馀很多(退还的抄家文物)。眼看着当代书画界在文字学和金石美方面的“文化断层现象”,三年前,我们在北京画院艺术馆举办了《苦禅金石缘》大展,展出了老人数十年收藏的系列金石拓本、文字学工具书和他评价碑帖与学书心得的珍贵手迹。展品从先秦的“石鼓”拓本、“中山国刻石初拓本”(本人手拓),到汉碑、魏碑、唐宋摩崖拓本、石刻拓本等等,展览了满满两层展厅,也仅仅是一部分而已。“如此展览已几十年没有见过了”,有书画界专家如是评价。“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书画家要在文字学特别是研讨中国独有的金石美方面下这么大的工夫啊!”不少参观者如此慨叹。

    因此,当我捧着这本《中国简帛书法大字典》的时候,无限感慨涌上心头!特别是读了作者吴巍先生的后记之后,他的父母对他当年认字的担忧和艰辛的治学历程,更令我热泪盈眶。

“安贫乐道”、“君子固穷”,是对文人千古赞叹而生恻隐之心的老生常谈,然而真正能够“甘坐冷板凳”却“年既老而不衰”的文化人,在古代多有,在急功近利的当今世界却属于“极少数民族”。我与吴巍先生素不相识,但仅凭此本厚厚的字典,即欲列吴先生于此族中矣!至于此书的本旨,在作者本人的序言中早已尽述,我只有拜读,不必赘述。我只想到国学家启功老先生,每每谈及这类书籍时,就会哈哈乐道“真乃功德无量啊!”移评此典,不亦宜乎?

我不是此方面的专家,也未参预过顾问与编辑,仅是一个幸运的读者,欲仰仗这部字典帮我不断去认字。看到如今汗牛充栋的以权和钱堆出来的画集、刊物与“畅销”书,日益迅速地“轮回”——佛门曰“生、住、灭、坏……”窃以为,此部厚典虽永远属于“小众读物”,却可传之于千秋,而且随着今后不断可能发现的新出土的金石、甲骨、简、帛、漆、陶等文物上的文字,它还会越来越厚。我坚信这个预感。只盼望能有更多的真有实力的同情人士鼎力协助吴巍先生和他的功德事业,坚守“吾道一以贯之”的中华学者们去尽人生义务吧!(李燕)



责任编辑:美如
注:本站发表的所有文章内容均为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书画导网的立场,更不代表中国书画导航网的价值判断。
上一条:北京匡时2016夏拍推出恭王府溥儒作品... 下一条:中国书法出版社首次“送文化 下基层...
→相关文章

·星河灿烂 艺道日新 | 徐亮   
·新疆画家王学琳:丹青绘就艺术人生   
·墨韵集萃生妙笔 意造灵境展情怀   
·超乎象外·沈青中国画作品巡展(北京站)成功举办   
·晉韻流芳——常美娟作品展在山西举办   
·周而复始——周阳艺术展北京开展   
·北京市通州区书协助力逸庭书画院艺术新发展   
·海之韵,画之魂:李冬的海洋绘画艺术之旅   
·北京圣融美术院国展班书画交流会圆满举行   
·台湾书画家走进新疆书画交流   
→相关评论   ( 共0条评论,仅显示最新6条 )

<-验证码
  您的ip:10.9.133.*
更多 书画新闻

星河灿烂 艺道日新 | 徐...

徐亮,1955年出生,重庆铜梁人。中国美术家协会前理事、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前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任重庆美术协会顾问、重...[详细]
  • 新疆画家王学琳:丹青绘就艺术人生
  • 墨韵集萃生妙笔 意造灵境展情怀
  • 超乎象外·沈青中国画作品巡展(北京站)成功举办
  • 排行
  • 推荐

推荐排行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业务联盟   ● 地方分站   ● 商业合作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9.jpg书画导航网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2-2014 Takungpao All Rights Reserved 2.gif  

ICP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204407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407号  12.jpg21974845  总编邮箱:daohang68@126.com 法律顾问: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特别提示:本网文章及图片均属原创或转载公开报道,凡因转载信息及图片造成的损失,本网均不承担责任。如有关文章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在发表后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