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书画新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书画新闻 >> 内容
庆祝建国66周年何宝森先生“光墨春秋”国画作品展
日期:2015/09/30 07:53:57 | 类别:1 | 来源:[原创] 中国书画导航网 | 字体: T | T | T
[提要]  

       中国书画导航网消息(通讯员陆地)2015年9月30日由中国国画家与发展研究院主办,河北怡文雅轩文化公司、《美术市场报》承办,庆祝建国66周年何宝森先生“光墨春秋”国画作品展在石家庄怡文雅轩美术馆展出,本次展览共计展出何先生近几年来创作的“光墨画”作近三十多幅。
        何宝森先生几十年来一直探索中国画的发展和传承,在探索和研究中不断完善他的“光墨画”理论研究和艺术创作。“继承传统开拓创新”是当今画界的共识。但是向古人学传统相对容易,而中国画今后走向何方,如何在符合时代审美需求的前提下向前发展却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何宝森先生多年以来孜孜以求,努力把西方绘画中“色随光变”的科学原理引进到中国画当中来。提出改千百年来“随类赋彩”的施彩原则为“随’光’赋彩”的科学理念,并通过大量的艺术实践创立了“光墨画”。观看何老师的作品具有古意盎然的文人意趣、笔墨精神,加上光影幻化出的缤纷色彩世界构成了“光墨画”的主要特点。文人画的风骨增加了“光墨画”的传统韵味,而富于变化,斑驳陆离的色彩世界增加了中国画的视觉享受。可以说这是中国画从古典主义走向现代的大胆尝试。
相信在高清电视、高清彩屏上看着与世界同步的流行色长大的年轻一代,会更加喜欢符合视觉科学的艺术作品。
      通过展览看到何先生厚积薄发,将几十年储备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学养和对西方近现代美术的深入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光彩与水墨水乳交融中幻化出一种既富有时代精神又不失传统审美意趣的新的理念和表现手法。继承前人的宝贵经验,充满想象地大胆创新——这才是何宝森先生的艺术生命所在。

何宝森艺术简历
      何宝森 笔名忘山,教授,1938年12月12日出生,云南曲靖人,1962年毕业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现更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工艺雕塑专业委员会首任会长。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老教授书画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1979年组织并参加了“星星美展”,作品“路漫漫”、“贝多芬”轰动中外,70年代创办“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工人美术培训班”。80年代创办“民办北京艺术大学”,“民办北京民族大学美术系”分别任校长、系主任,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开创装饰雕塑、金属工艺、首饰设计新学科,为国内外培养研究生、留学生,学术著作有《论装饰雕塑》、《论装饰画》、《装饰画的形式美》、《首饰与美》。90年代专门研究中国画之中西结合,创“光墨画法”,出版《何宝森中国画集》上下册,参加了1994、1995、1996、1997、1998,五届“中国艺术博览会”受到国内外广泛注目。


部分展品:

和谐柔光  90×200cm

荷塘金辉 146×234cm

金色池塘 146×248cm


责任编辑:美如
注:本站发表的所有文章内容均为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书画导网的立场,更不代表中国书画导航网的价值判断。
上一条:山西“90后”女孩举办“三晋清官”微... 下一条:中国书法出版社首次“送文化 下基层...
→相关文章

·逸笔揽胜——陈刚山水画展在山东举办   
·解读中国当代美术家徐亮作品   
·解析中国当代王阔海先生的诗书画   
·21世纪中国文化艺术人才陈治清作品赏析   
·中国书画导航网艺术家向全国人民拜年   
·北京6位知名书画家走进榆开展书画交流活动   
·第三届内蒙古书画春晚:翰墨颂中华 丹青绘北疆   
·翰墨青州.2023中国书画艺术节-张津诚中国画作品展   
·读书法家魏增宇学书其妙在人   
·解读画家李健康色彩浓重艺术作品   
→相关评论   ( 共0条评论,仅显示最新6条 )

<-验证码
  您的ip:3.22.71.*
更多 书画新闻

逸笔揽胜——陈刚山水画...

陈刚,山东济南人,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会员、传统文化促进会艺术传承与创新委员会委员、北京...[详细]
  • 解读中国当代美术家徐亮作品
  • 解析中国当代王阔海先生的诗书画
  • 21世纪中国文化艺术人才陈治清作品赏析
  • 排行
  • 推荐

推荐排行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业务联盟   ● 地方分站   ● 商业合作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9.jpg书画导航网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2-2014 Takungpao All Rights Reserved 2.gif  

ICP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204407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407号  12.jpg21974845  总编邮箱:daohang68@126.com 法律顾问: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特别提示:本网文章及图片均属原创或转载公开报道,凡因转载信息及图片造成的损失,本网均不承担责任。如有关文章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在发表后30日内与本网联系。